兴宁市多措并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成效显著
近年来,兴宁市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号召,紧密结合本地实际,多措并举,全面提高城乡义务教育质量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发展目标
兴宁市高度重视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,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,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,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工作。同时,明确了“到2025年,全市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达到全省先进水平”的发展目标。
二、加大投入力度,改善办学条件
兴宁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,优先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经费,确保义务教育经费“三个增长”。近年来,全市共投入资金10多亿元,用于改善城乡学校办学条件。新建、改扩建学校100多所,新增学位2万多个,有效缓解了城乡学校“大班额”问题。
三、优化资源配置,促进教育公平
兴宁市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,通过“城乡学校对口支援”、“教师交流轮岗”等措施,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共享。同时,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力度,提高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。目前,全市城乡学校之间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,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。
四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教师待遇
兴宁市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,加大教师培训力度,提高教师业务水平。同时,实施教师待遇提升工程,提高教师工资待遇,稳定教师队伍。目前,全市城乡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,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。
五、深化教育改革,提高教育质量
兴宁市积极推进教育改革,深化课程改革,优化课程设置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同时,加强学校管理,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,提高学校管理水平。目前,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,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。
六、强化督导检查,确保工作落实
兴宁市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机制,定期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对发现的问题,及时进行整改,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实效。
总之,兴宁市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今后,兴宁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,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,为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