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创新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,助力37个贫困村实现跨越式发展
近年来,我国各地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,梅州市作为广东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,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,其中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成为了助力贫困村发展的新引擎。这一模式在梅州的成功实践,不仅带动了37个贫困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,更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。
梅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北部,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市。由于地理环境、资源禀赋等因素,梅州市的贫困村较多,贫困人口较多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梅州市积极探索创新扶贫模式,其中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应运而生。
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是指以村为单位,整合资源、优势互补,形成合力,共同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种新型扶贫模式。该模式以村党支部为核心,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通过“村企合作、村村联合、村社共建”等方式,实现贫困村与周边村、企业、社会组织的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,共同推动贫困村发展。
在梅州市,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以下为该模式在梅州的成功实践案例:
一、整合资源,实现优势互补
梅州市在实施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过程中,注重整合各方资源,实现优势互补。例如,在产业扶贫方面,梅州市充分发挥当地特色农业资源优势,引导贫困村与企业合作,发展特色种植、养殖等产业,提高贫困村的经济收入。
二、强化党建,发挥战斗堡垒作用
梅州市将党建工作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,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。通过加强村党支部建设,提高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确保扶贫工作顺利开展。
三、创新机制,激发内生动力
梅州市在实施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过程中,创新扶贫工作机制,激发贫困村内生动力。例如,通过设立扶贫基金、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,提高贫困村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,助力贫困村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四、带动37个贫困村实现跨越式发展
在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的带动下,梅州市37个贫困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。据统计,自2016年以来,这37个贫困村共有1.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,贫困发生率从20.2%降至1.5%,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显著。
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在梅州的实践,为全国扶贫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。以下是该模式的主要经验:
1. 坚持党建引领,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。
2. 整合资源,实现优势互补。
3. 创新机制,激发内生动力。
4. 注重产业扶贫,提高贫困村的经济收入。
5. 强化技能培训,提高贫困村民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。
总之,“扶贫联合体”模式在梅州的成功实践,为我国扶贫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。相信在今后的发展中,这一模式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,为更多贫困村带来希望,助力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