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州启动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 助推脱贫成果巩固
近年来,我国各地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,积极探索脱贫成果巩固的新路径。梅州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城市,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于近日启动了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,旨在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,助力乡村振兴。
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是梅州市创新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。该制度旨在通过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熟悉农村工作的优秀干部,深入农村基层,协助乡村开展各项工作,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。
据了解,梅州市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: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梅州市成立了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协调、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
二是明确选拔范围。特派员选拔对象为市、县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优秀干部,要求具备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。
三是强化培训。对选拔出的特派员进行岗前培训,使其熟悉乡村振兴政策、掌握农村工作 *** ,提高服务农村群众的能力。
四是明确职责。特派员主要负责协助乡村开展脱贫攻坚、产业发展、基础设施建设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,助力乡村全面振兴。
五是建立考核机制。对特派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,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、评先评优等挂钩,确保特派员工作取得实效。
自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启动以来,梅州市各地积极响应,纷纷选拔了一批优秀干部担任特派员。这些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,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。
在脱贫攻坚方面,特派员们积极协助乡村开展产业扶贫、就业扶贫、教育扶贫等工作,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。在产业发展方面,特派员们结合当地资源优势,引导农民发展特色产业,提高农民收入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,特派员们积极争取项目支持,推动农村道路、水利、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。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,特派员们加强宣传引导,提高农民环保意识,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。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,特派员们协助乡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通过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的实施,梅州市在巩固脱贫成果、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。未来,梅州市将继续深入推进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,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。
总之,梅州市“乡村振兴特派员”制度的启动,为巩固脱贫成果、推动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。相信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,梅州市乡村振兴战略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。